盐城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本报讯 (何源 记者 江汉超)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培养金融人才必要且重要。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旨在不断增强金融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活力的金融人才队伍。
《办法》提出,精准引进金融行业领军人才、重点引进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大力引进金融专业骨干人才、柔性引进金融高端人才等,同时明确各类引进的金融人才奖补标准。对我市企业引进的金融行业领军人才,符合相关要求的拨付行业专项津贴、发放贡献激励资金50万元。对企业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符合相关要求的拨付行业专项津贴、发放贡献激励资金30万元。依托万名学子“聚盐行动”、驻盐学子“留盐行动”等活动,定期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到金融优势学科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引进人才享受“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相应待遇。
人才,注重引进,也重视培养。《办法》就提升金融人才专业素能明确了系列措施,系统开展金融人才培训,加强与金融优势学科高校合作交流,分层次、分类型举办全市金融干部人才专题培训班;鼓励金融人才保值增值,充分用好人才发展基金,鼓励金融人才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结合每年干部主体班、黄海大讲堂等培训活动,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
我市还明确了加强金融人才培养使用具体措施。每年组织不少于100名金融专业学生来盐开展实习见习活动,选派10名左右金融干部人才到金融发达地区或上级相关部门机构以及国有企业跟班学习,从市内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选派20名左右金融人才,到县(市、区)、各类园区、市直有关经济部门和国有企业挂职,选派20名左右市县干部到市内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挂职锻炼。
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待遇保障,我市提出健全金融人才激励机制,组建市金融人才评价专家委员会,注重从金融干部人才中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培养党外干部。落实金融人才各项待遇保障,向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引进条件的金融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有效衔接住房、医疗、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让金融人才“应享尽享”。
来源:盐阜大众报